遵义日报讯 作者:黄树宏 吕欣 近日,遵义中院邀请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博士、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冷传莉教授作物权法专题讲座。
冷传莉教授在讲座中,对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实施一年多以来,审判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归纳总结,就优先受偿权是否需要法院通过裁判确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识别、“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继承权是物权还是债权、“善意取得”在动产和不动产之间判断标准是否相同、第三人既是保证人又是抵押人时是否需要确定受偿顺序、占有的理解与适用等进行了讲解。
通过学习培训,将进一步提升广大法官及工作人员司法能力,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树立符合科学发展的稳定观、发展观、法治观、和谐观,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为遵义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