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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信托绕开信贷规模管控

  • 时间:2021-04-07 23:1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12月1日,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银监会正密切关注票据信托业务的超常增长,酝酿调高该业务的风险资本系数,增加该项业务对信托公司净资本的耗用,以避免该业务规模失控对信贷额度管控带来冲击。

    多位业内资深人士估计,票据信托存量规模目前在2000亿-3000亿元左右。其交易结构大致为,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单一或集合)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的收益权,到期由一家银行向票据承兑行托收,再兑付投资者。监管层担心票据信托规模失控,但多家信托公司高层表示,随着票据贴现利率的走低,票据信托规模已经自然萎缩。

    在他们看来,只要票据的真实性有保证,并且将交易对手(承兑行)控制在大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范围内,风险并不大。至于此项业务涉嫌变相逃避信贷规模管控,更应该从初始环节加以控制,关注银行大量签发脱离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

    票据信托疯长

    一位资深信托经理表示,受制于信贷规模管控,银行有卖出已贴现票据的需求,而票据贴现利率的走高,也能支撑信托产品投资者需要的回报,票据信托遂应运而生。

    今年下半年以来,市场资金面紧张,多家银行收缩票据贴现规模,导致票据贴现利率达到8%以上,在南方一些地区甚至超过10%。

    “以往全国的票据都往农信社倒,河南最多。”一位资深票据人士说,河南银监局今年下半年严查当地农信社票据违规大案,也导致全国票据市场需要一个“出口”。此前,河南农信社系统利用会计规则漏洞,没有将票据贴现计入银行表内,不占用信贷规模。

    “不能卖给农信社,那卖给信托公司可不可以?”“票贩子”和信托经理们坐在一起研讨,结论是完全可以。

    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信托公司不具备票据贴现资格,信托公司无法在票据转让时进行背书。解决的方案是,绕开票据贴现的提法,利用“收益权”的概念,改为信托计划投资银行承兑汇票的收益权。只要控制基础标的物(即银行承兑汇票)不要灭失,收益权的实现就有保障。

    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票据要逐一辨别真伪、清理、打包,信托公司人少,不愿干这种苦活、累活,而且也并不擅长此项工作。解决方案是,将这些繁琐的工作外包给一家银行,这家银行负责票据真伪鉴别,在转让票据时背书,保管票据,并负责到期向票据承兑行收款,托收行获得千分之五左右的手续费。

    要解决的第三个问题是,如果要高效率运作,和银行理财资金对接最佳,但这属于标准的信贷类银信合作,按规定信托公司要计提高达10.5%的风险资本,太不合算。解决方案是,不用银信合作模式,由信托公司直接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银行代销。或者,银行直接找某笔大资金,如某个需要开展理财的企业,信托公司发行一个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然后购买票据。

    技术障碍逐一克服后,票据贴现利率仍维持在8%以上,除掉银行、信托收益,投资者至少有7%的年化收益,期限又很短(一般在半年左右),所以票据信托很受机构理财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欢迎。

    票据信托版本升级

    基础资产收益较高,技术障碍绕开,票据信托产品就诞生了。交易结构为,A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B银行提供贴现。然后信托公司发行集合(或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受让B银行所持有的票据资产的收益权,并委托C银行鉴别真伪,并代为保管,B、C银行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栏背书,实现交易过户。

    票据持有到期后,C银行向A银行收款,返回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兑付给投资者。在这个过程中,信用风险控制的关键是,票据承兑行(即C银行)要选好,目前一般合作对象限定为五大行和全国性股份制行。

    以上只是票据信托的“初级版”,在“升级版”中,可以将B银行换为一家持有银行承兑汇票的大型企业,即不再需要贴现行。之所以敢这样做,是因为票据到期只是向承兑行收款,中间有无一家贴现行,不影响实质性的信用风险。

    在“高级版”中,银行要避开银信合作新规,通常找一个企业过桥,即企业先出钱投资于某款票据信托产品,再将收益权转让给银行的理财资金池。这样,银行就可以声称,理财资金投资的是信托收益权,而不是票据资产,因而不需要按照银信合作新规“进表”,补充计提资本和拨备。这种解释非常牵强,但是也有一些银行在大规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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