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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观”也要转型升级

  • 时间:2021-04-07 23:5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据央视报道,针对居民反映强烈的垃圾焚烧选址问题,广州市番禺区11月24日决定,在全区进行一次为期半年的“垃圾大讨论”,并对垃圾焚烧厂选址问题重新进行论证。

      长期以来,一些干部习惯于“快决策”,“脑袋一拍、决策出台”,习惯于“今天打定主意,明天就甩膀子干”。相反,对于像“番禺垃圾焚烧项目”、“磁悬浮项目上海段”那样,或者“要讨论半年”,或者“被民意否决”,或者“两年都还没定下来”,搞个决策又是听证又是论证又是公示的,他们则认为“效率太低”、“速度太慢”。

      其实,这种“效率观”应该转型升级。

      诚然,决策执行要讲速度和效率,“手一指,一条路;脚一跺,一栋楼”,有时也能创造既快又好的“深圳速度”。但更多地,人们看到,“快决策”当时看似乎“高效”,但回过头看,一些决策要不是脱离实际、难以为继,就是虑不周详、一改再改,甚至得全盘推翻、推倒重来。这样的“快”,表面看是“高效率”,实际看是“低效率”、“负效率”。

      相反,决策时几上几下、反复论证、多方求解,一时看效率似乎很低,但由于决策经得起历史检验,一次决策换来“长治久安”,“总效率”反而高。典型的是,1959年,美国波士顿政府建设了穿城而过的城市高架桥,但是,这个“高效率”建成的“绿色大怪物”换来的却是“几十年的遗憾”。其后,波士顿吸取教训,用了16年的时间慎重决策、反复论证,形成了把高架桥改成大隧道的方案,从此不用再“折腾”,“慢决策”反而“高效率”。

      推动“效率观”转型升级,摒弃“唯快是从”的“效率观”,这是时代使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了提高,百姓的物权意识、维权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如果仍然搞“手起刀落式”的决策,搞“快刀斩乱麻”式的执行,而不屑于听取各方声音,不善于协调各方利益,这种“讲效率”就会变成“低效率”,甚至“无效率”。有些项目建设之初,尚未充分论证和听取意见就仓促上马,“效率”不可谓不高,但决策执行中遭到市民的反对,最终不得不中止,原先的建设甚至全部拆除,这就与决策过速、各方利益表达不充分不无关系。

      推动“效率观”转型升级,也是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必然选择。众所周知,我国走的是一条先易后难、渐进式的改革之路。当改革尚在“浅水区”时,目标和路径清晰可见,此时,只要决策者认真负责地决策,“快一点”问题也不大。但是,当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时,不管改革、发展,还是民生,决策的复杂性、艰难性都大为增加,如果仍然一味追求快,依然搞“拍脑袋决策”,风险和失败的可能也就会成倍增加。有些“改革”仓促上马广受诟病,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改革的复杂性增加而决策缺乏充分酝酿。

      “效率观”要转型升级,“政绩观”首先要转型升级。一些决策之所以太快、太仓促,“快出政绩”是根源。为了出“政绩”,有的干部心急火燎,不仅“拍脑袋决策”,而且“赶工期执行”,为的就是在任期之内见到可观可感的“政绩”。对此,一方面,干部应转变“政绩观”,多做真正打基础、利百姓、益长远的大事、好事,不为一己政绩而瞎折腾;另一方面,对干部的考核也应确立正确的导向和有效的办法,引导干部追求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效率”。如此,“效率观”才有可能真正转型升级。

  • 视频主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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