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们”的遭遇让人同情,不身处其境,很难体会他们一再受挫的那种失望和无奈。
加装电梯是不是“好事”?看近至国内的大中城市,远至新加坡等国,旧楼加装电梯成风就可以知道答案。
但电梯加装注定是矛盾的二面体:高层受益,低层受损。而有关部门最需要解决的,就是确定专职的牵头部门。
建设厅下发的《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是《物权法》精神的延续。也即建筑发生改变,必须照顾“绝大多数”物权人的利益。这个“绝大多数”,有明确的数字界定,“面积和户数双过2/3”。
这个规定体现了强烈的人文关怀,但却与我国实际的基层民主自治情况有落差。小区成立业委会数量不多,基层组织人员缺乏,使这个“让西方投票组织发达国家都汗颜”的门槛通过艰难。
据有关部门透露的数据显示,目前成功加装电梯,大都是公安、民航、发改委、法院以及高校小区。无怪即便看了《集结号》跟风抱怨“组织靠不住”的人们,到加装电梯时才发现,“只有组织才靠谱”。
单位高度的牵头组织能力以及在报建程序上的便捷,绝不是业主自发进行所能相比的。于是乎,采访中,不少自发加装的业主都透露出耗费了数年精力在组织投票以及办理手续上。
欣闻广州市稍后也将公布加装电梯的相关办法,但愿到时能看到对牵头部门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