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认房”又“认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周末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规范。明确了三种情况,将认定为二套房。分别是: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这也就是业内所谓的“认房”又“认贷”。
记者昨天获悉,目前南京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均表示已经或者准备在房贷审批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举措。也就是说,只要能查到客户有房子,再贷款买房就算二套甚至多套,提高首付和利率。如果不能确定客户有没有房子,银行还会要求客户到南京市房产局档案管理处和江宁区房产局档案管理处去打印自己的房产记录,证明自己所持有的房屋套数。
不过,不少银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暂时执行“认贷”不“认房”,不过既然国家政策已经十分明确,执行只是迟早的事情,只要总行的细则一到,一定会严格执行新政。
银行“认房”其实并不难
根据一些外地媒体的报道,银行在执行住建部的规定时,存在着“认房难”的现象。不过,在南京银行要认房其实并不太难。
办理贷款的市民要证明自己的房屋套数,如果是已婚人士,只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分别去南京市房产局档案管理处和江宁区房产局档案管理处查询自己的房产材料,并开具相应证明即可。如果是单身,则在查询前还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至于为什么要去两个地方查询,主要是因为南京市房产局和江宁区房产局的资料尚未联网。
不过,高淳等郊县目前的房产部门也还没有和主城联网。银行界人士表示,如果办理贷款的市民在这些地方有房子,却刻意隐瞒,银行应该没有办法查到。但是这样的情况将来一经发现,很可能在该贷款人的征信记录中留下污点。
首付两成利率7折成历史
事实上,不仅仅是贷款的认定更严格了,个别银行甚至出现了停贷的现象。
记者发现,从5月下旬开始,南京银行已经对所有的房贷暂停发放,这和新政关系不大,主要是银行的贷款额度用完了,存贷比逼近监管红线。
其他银行房贷放款情况大多正常。不过,记者发现曾经的首付两成,利率打7折的“地板价”房贷优惠政策,已经成为历史。除了建行、兴业等极少数银行对首套房的客户还有利率7折的优惠。不过,能够同时给出首付两成、利率7折优惠的银行,寻遍南京城也找不到了。
“假离婚”多数银行不买账
二套房的界定以家庭为单位,于是南京不少夫妻打起了假离婚的主意,希望能够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不少银行对于借款人于购房日期之前不久办理离婚手续的,仍然归类为“二套房”来审贷,“假离婚”者往往会白忙一场。例如上海银行明确规定,必须离婚半年以上才会按照单身的情况来确定房屋套数。
记者还了解到,离婚之后属于单身人士,尽管房贷利率有可能占到便宜,但是银行对于他们还款能力的评定,往往低于已婚人士,因此“假离婚”后,审批到的贷款额度可能也会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