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左先生:我与李某调换了宅基地,但未办理宅基地权属更名手续。
现在李某反悔,以未办理宅基地权属更名手续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的调换行为是否有效?
佳诺所王冬建律师: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合同,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规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对宅基地互换协议的生效形式并无特殊规定,法律、法规针对的是物权权属登记效力,而未涉及到物权变动的合同形式,所以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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