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记者张瑾 实习生阴召霞) 昨日上午,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今年第四次法律知识学习,邀请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章安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市长陈宝根强调,领导干部要认真学法,既不“越界”侵权,又要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昨日上午,受市政府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章安为参加市政府常务会的人员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约一个小时的讲座中,齐章安简要讲解了物权法的产生、发展和完善过程,并联系司法实践,重点讲解了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制度和物权法的现实意义。
陈宝根说,《物权法》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不仅是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基本法,也是规范行政机关权力、保障人民财产权利的一部重要民事法律。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尊重物权、保护物权和服务于物权人的观念,既不“越界”侵权,又要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陈宝根指出,各级政府要认真学好《物权法》,全面、正确地理解实施《物权法》对政府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现代物权观念,增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正确处理行使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事务,更好地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为把西安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