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有三项新政策出台了,分别是: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开办杭州地区异地贷款业务和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贷款最高可贷50万
新政策第一条就是关于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原来夫妻双方每月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现在只要夫妻双方每月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额之和在3000元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职工一方每月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达到一定额度标准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我市原有的贷款限额是从2009年3月确定并执行的,当时我市一般的小区住房均价在3200—4000元每平方米,按1套120平方米的住房贷款70%测算,1户家庭30万的贷款额基本能够满足一般小区购房者的贷款资金需求。在此之后,住房价格一路走高,新推小区楼盘的住房均价目前已经突破6500元,均价在6774元以上,按现有房价测算,有必要把职工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季度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人数为29412人,每月缴存额在352-2000元之间的职工数为23096人,占最低缴存额以上人数的82.43%。
开办杭州地区异地贷款业务
在杭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我市普通自住住房时,也可以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了。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除余杭和我市外,其他县市(区)已陆续开展了杭州地区异地贷款业务。近几年,杭迁企业的大量进驻,部分在杭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想在我市购买住房并且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另外,我市也有部分职工的配偶在其他县市工作,同样也想在我市购买住房并办理公积金贷款。为更大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根据目前我市资金状况,取消对杭州地区其他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房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此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新政策还包括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新政策将取消建房(翻建、大修)二年内、购房一年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限制,职工在建房(翻建、大修)二年内或者购房一年内没有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仍然可凭有效证件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额度为建房(翻建、大修)批准当月、购房付款凭证当月的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