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凤岐按:“七五期间”(1986年—1990年)"七五"期间,我承担了国家教委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中国企业股份制实施途径与管理研究”,带领一批比我更年轻的同志对股份制进行了深入研究,作为项目的成果之一《中国企业股份制的理论与实践》(曹凤岐主编,企业管理出版社)于1989年4月出版。但这本书出版可以说“生不逢时”,出来后就遭到“批判”,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这本书才得到解放。我又对此书进行了修订,出版了《中国企业股份制的理论与实践(修订版)》曹凤岐主编,企业管理出版社,1993年1月)。这里转载的是我在这本书写的“导言”。在“导言”中,我们已经把中国为什么进行股份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以及股份制改革理论上的争论已经阐述得非常清楚了。我想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一定会有所启迪。
一、中国为什么要推行股份制
20世纪80年代初,股份制的浪潮开始冲击太平洋西岸的中国大陆。尽管其间有涨潮落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已经感到它来势凶猛,不可阻挡。
最初,有人对股份制感到迷茫、犹豫、彷徨、怀疑;有人甚至惊呼:"狼来了!"这不足为怪。股份制在中国从未得到过充分的发展。许多人只是在文学大师茅盾同志的名著《子夜》(及电影)中,了解到旧中国上海股票交易所中的投机取巧、尔虞我诈、大鱼吃小鱼的残酷描述。而今再发股票,他们心有余悸,担心购买股票不成了资本家吗?再来个"二次革命"怎么办?对于我们这些解放后成长起来的中青年人来说,股票是个什么样子都不得而知,只是在教科书中看到这样的话:股份公司、股票交易是一种欺诈制度,是资本主义的"毒瘤"!但是,在我国当前经济改革浪潮中,一些企业和单位利用股份集资获得成功,有些企业向内部职工发行"股票",使工人感到企业资产有自己的一份,积极性有所提高。于是人们改变了对股份制的态度。5年前开始在我国部分城市和企业试行的股份制目前已初露形态。据不完全统计,继国内第一个股份公司-一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成立之后,全国至今已有股份制企业6000多家,股份集资额60多亿元。
现在是回答中国为什么要推行股份制的时候了。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曾发生过先改价格还是先改企业的争论。实际上并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改革是系统工程,是相互配套的,无论是价格还是企业改革若孤军深入,就很难避免失败的命运、先改企业还是先改价格争论的实质是以谁为基础开展配套改革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以改革企业为基础,配合进行价格、财政、税收等改革,是通往改革胜利之路。
在如何进行企业体制改革的问题上的;在不同认识。一种看法认为,沿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路子深入改革,使企业逐步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另一种看法认为,中国企业改革在现行体制下修修补补是不行的,必须进行所有制改革,建立新的既符合公有制要求,又适应市场机制的新型的企业制度。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后一种看法。
十年来,我们沿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利改税的改革,进而推行各种经营责任制,在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中普遍推行经营承包责,取得了很大成绩。然而,全民所有制企业,尤其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真正火起来了吗?没有!使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乡镇企业有那么旺盛的生命力?为什么条件优越的大中型企业竟然竞争不过小小的乡镇企业?为什么要提出把乡镇企业的机制引入全民企业中?除了乡镇企业船小好掉头的因素外,还有什么奥秘?
我们终于明白了:中国以往的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建立在传统的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传统的公有制模式最大的特点或弊病就是产品经济模式。企业所有者不明,产权界定不清。企业内部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外部不能正常参与市场交易与公平竞争。国家既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者,又直接参与企业经营。一方面表现为企业的所有者是抽象的国家,造成所有者主体缺位;另-方面国家各行政机构又都成了企业的当然所有者。这就导致企业成了政府的附属物,政企不分。经过几年改革,虽然企业活力有所增强,但由于从企业体制上没有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企业内部的动力和制约机制没有真正形成,企业也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国家行政干预的藩篱。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我国企业改革,尤其是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向何处去?结论只有一条:彻底改变传统公有制模式,走产权明晰化道路。
产权问题的重要性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逐步认识的。商品交换本质上是产权的交换,试想,如果产权归属都是一家,有何必要进行商品交换?产权界定不清,如何进行产权交换?因此,抽象的全民所有权,国家代表全民实行所有权,毫无疑问是根据产品经济模式提出的,并适应于产品计划经济。在引入市场机制,大力发展商品经挤条件下,它的弊端暴露无遗。东欧国家和南斯拉夫改革中的产权问题,应引起我们的深思。不少东欧国家在改革中忽视产权或不敢触及产权问题,经济改革未突破分权和集权的旧框架。改革最早的南斯拉夫,看到了国家所有权的弊病,但又走到了否定任何产权的极端,实际是把产权直接交给企业工人掌握。因为没有能正确解决产权关系问题,是这些国家改革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的经济改革,尤其是深化企业改革中,关键是要解决好企业产权问题。
如何明确企业产权关系?迄今为止,除了推行股份制,还没有找到更好的途径。因此,中国推行股份制的意义并不在于前面谈到的它有社会集资功能和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感,重要的是,它能促进我国新型企业制度的形成。
首先,股份制企业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是股权、法人所有权和经营权在企业内部的分离与统一。股份制企业是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有独立的经营权,并承担风险和责任。因比,股份制企业能够真正形成企业的动力机制、风险和利益的制约机制,促使企业行为长期化。
第二,实施股份制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同国家的关系,促进国家对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在股份企业中,作为资产所有者的国家只是企业的股东之一,享有股东权,它只能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对企业进行间接管理。作为政府,主要通过财政、税收、价格等经济手段,也通过计划、行政和法律方法,对经济进行宏观控制,对市场边行调节,进而引导企业。因此,有助于改变国家与企业的"父子关系",使政企彻底分开,企业成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
第三,典型的股份制使产权商品化、货币化、证券化、市场化,能使我国企业资产的存量和增量都能活动起来,迅速集中和转移,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在社会范围内的合理配置。
第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大难点就是,既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又要坚持公有制。推行股份制从本质上来说是所有制的改革,但绝不是象有的同志所说的,是变公有制为私有制,而是公有制形式本身的改革。股份制与纯粹的私有制是根本不同的,它是社会所有制,是对私有制本身的一种扬弃,这是马克思早就指出了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股份制的性质尚且如此,以公有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股份制怎么又成了私有制呢?我们尚不知道已形成的上万亿的公有财产如何"私有化",如何量化到个人。退一步说,即使把上万亿公有财产拿出10%用发行股票的办法卖给个人,我们的社会还不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公有经济为主要经济成份的社会吗?推行股份制恰恰找到了公有制与市场机制的衔接点。它改变了传统的、僵化的、产品经济的公有制形式,又不改变公有制性质。它创造了适应于商品经济的公有制形式,而这种公有制不是抽象的,不着边际的"一大二公",而是产权关系明确,产权界定清楚的一定范围内的公有,是适应商品经济、市场交易的公有制形式。既然股份制是这样一种公有制或共有制形式,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第五,股份制是未来中国企业制度的典型模式。我们并不主张把所有的企业都股份化,有一些企业,如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企业,一些风险大、赢利小的公用事业企业,仍应以国家经营为主。部分中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整体出卖。股份制主要是解决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深化改革问题。今后,全民所有制企业仍是我国企业的重要形式,但不是主要形式。股份制企业将是我国企业的典型模式,我国将形成以股份企业为主、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合作企业、私人企业、个人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资独资企业并存的企业结构。
总之,推行股份制的目的是试图找到一种适合中国特点的企业制度,这种企业制度既符合公有制的要求,又适应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
二、摆在理论工作者面前的迫切任务
在不少入反对在中国实施股份制时,我们就曾经说过,可以反对股份制,但不应反对对股份制的研究。
在推行股份制过程中,中国的理论工作者肩上的担子是沉重的。我们一些同志并不十分清楚什么是股份制,或盲目反对,或在企业内部搞了点集资,就称之为"股份制企业"。因此,我们对股份制的研究必须从头开始,首先弄清股份制的A、B、C。在中国,不少同志看问题不是以生产力为标准,而是问一下是姓"社"还是姓"资",是”公”还是"私”,对股份制更是如此敏感。理论工作者不得不去论证股份制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而是商品经济社会中的高级企业组织形式。在这个过程中,理论工作者曾打出马克思这面旗帜。马克思对股份制所说的好话要比坏话多得多。我们的一些同志对经典著作还是坚信不移的,只要马克思有言在先,他们便不作声了。然而,马克思只是谈到了股份制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形式,他所设想的未来社会不是商品社会,当然也就不能为社会主义中的股份制设计蓝图了。我们怎么办?
中国推行股份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的多。推行股份制的路是艰巨的、曲折的和漫长的。
首先,股份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而中国商品经济还不够发达,市场发育不全,尤其是金融市场不发达,这决定了中国企业股份制不可能象发达国家的典型股份公司那样规范。中国推行股份制,看来还不能一步到位,要经历一个过渡阶段与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其次,西方国家的股份制是随着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逐步完善起来的,股份公司无论以发起设立还是招募设立,一开始产权是清楚的,而中国企业实施股份制主要是解决现有企业的股份化问题,使已形成的产权不清的公有财产的产权明晰化。有人说中国企业股份制是“倒着走“的。这样就出现了极为复杂的情况,出现了西方国家不曾遇到的”国家股“和令人困惑的”企业股“等问题。
第三,推行股份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财政、税收、金融、货币、价格、市场等方面的配合。然而,应当清醒地看到,推行股份制的外部环境在相当时间里将是比较严峻的。
上述情况,决定了中国企业股份制具有与发达国家股份制的不同特点,或称为中国特色。这种特点或特色并不是说中国股份制的基本原则与规范性与发达国家的股份制有何不同,而是在于股份制建立的基础、方法、步骤上有所不同。总的来说,中国现阶段股份制带有过度的性质和特点,即它具有非规范性。中国推行的股份制必然要经历一个“非驴非马”、“四不像”阶段,最终才能产生真正的“麒麟”。不能因为现阶段股份制具有非规范性,就否定中国不能推行股份制;也不能任其非规范性。我们的任务是承认中国股份制非规范性的现实,努力使其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因此,在推行股份制中,中国的理论工作者任重而道远。当前,对股份制的性质、中国为什么要推行股份制,仍要继续宣传。而摆在理论工作者面前的任务是,要研究如何推行股份制,要研究股份制实践中出现的理论问题。如中国股份制如何起步?承包制同股份制的关系?如何从承包制向股份制过渡?在股份化过程中如何评估资产、划分股份?“国家股”如何设置,由谁代表?究竟存在不存在“企业股”,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现阶段我国股份制企业如何组织、管理?如何发行股票、进行市场交易?等等。如果理论工作者不能对改革实践中涌现出来的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作出回答与解释,不能认真对实践中的创举选行总结、提高,并再指导实践,针还在那里"言必称希腊",就会愧对于在改革中勇敢实践着的人们。
三、本书的写作
我们这些中青年理论工作者正是抱着研究中国企业推行股份制中的理论实践问题,并作出一些解释和回答的目的,写《中国企业股份制的理论与实践》这本书的。
本书的宗旨是着重研究中国企业股份制的特点和实施途径,是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写成的。本书是以产权关系和产权理论为中心手而展开的,介绍了西方典型股份制的产生、发展和组织管理;重点论述和分析了中国推行股份制中的经验和问题,并对中国实施股份制的途径作了一些设计与构想。
应当指出,由于我国股份制刚刚起步,股份制理论研究也开始不久,很多问题看法不一,观点相异,即使在编写组内也不能避免。对社会上的观点,我们采取介绍的方法,也谈本书的倾向性意见;对于编写组内不同观点不能统一的,一般以主编观点面世。为了保持各章作者论述风格及系统性,保持观点的独到性,我们尽量保留各章中的精彩论述。这样做可能出现少数文字前后有些重复,个别观点与全书总观点不一致的情况。然而,读者可以看到,这非但没有损害本书的完整性与系统性,而且使书的内容丰富,观点新颖,引发深思。
我们在书中力图反映改革中的一些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新经验,但因我们的水平有限,加之我国股份制的理论与实践都不成熟,书中有些看法可能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我们抛出这本书是想引起讨论与争论,是我国的股份制理论逐步趋于完善,并指导股份制实践健康发展,这或许是我们为我国经济改革献出的一点微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