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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研究出台七条房地产调控新政策

  • 时间:2021-04-07 23:0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2月28日,常州研究出台七条房地产调控新政策,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新建住房价格,合理确定今年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大面积建设保障性住房,确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户户有房住。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申请准入门槛,将住房保障覆盖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高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比例,全年确保新增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1300户,力争1500户。根据省政府下达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各辖市、区,全年确保完成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2000套(间)、新增廉租住房1000套、新开工经济适用房1000套、新增限价商品房3000套、新实施危旧房改造5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4090户以上。中心城区三年新建6500套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任务要提前到今年全部开工。编制《常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规划》,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城市规划。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和相关农用地转用指标,并确保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严格执行在市区包含有居住(住宅)性质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按住宅总建筑面积3%分散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财政专户资金的提取和筹集,并及时足额拨付专户资金用于住房保障有关工作。

    三、限房价、竞地价,从源头上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在集中建设的定销商品房地块全部实施以“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出让土地;在一些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实施“限房价、竞地价”的措施。房管部门根据房产市场动态监测数据,提出房价上涨过快地区的控制性房价要求;国土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和房管部门提出的控制性房价要求,测算合理的土地底价并公开挂牌上市,地块成交后将设定的房价和成交的地价向社会公布。

    四、科学确定供地总量和结构,规范用地管理。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2011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分别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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