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特区政府9日就“企业拯救程序立法”提出具体建议,包括为具有长远经营潜力但短期出现财务困难的公司提供法定“宽限期”等,以为有潜力的企业提供纾困途径。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设立企业拯救程序的目的,是为有长远经营潜力但面对短期财政困难的公司,提供45日法定“宽限期”,即不予采取民事法律行动的暂止期,让他们可重组业务或债务,或寻求注资翻身。基本暂止期会订为45个工作日。所有注册会计师及执业律师都符合资格获委任成为临时监管人,而临时监管人在某些情况下须为指明的债项及债务负个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