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至于有政府官员会担心岗厦的示范效应一旦建立起来,将会使得之后的城市更新变得更加艰难——— 原住民将会提高他们的叫价,使得拆迁成本居高不下,同时他们也会拚命抢建违法建筑,因为只要不被强拆掉,那就意味着巨额的财富。
岗厦改造造就大批富翁,《南方都市报》前日以《五百岗厦旧楼倒下去,十个亿万富翁站起来》为题对此予以报道。从网络上的声音来看,眼红甚至心中忿忿不平者不在少数。原因在哪里?因为这财富取得的合法性存在争议。
这笔财富是怎样生出来的?是由于土地及土地增值,如果仅及于此,岗厦村民拥有土地,而土地增值了,他们赚取了财富,那么我想深圳人也没话可说。有人或谓这土地都是国有的,个人只有使用权,全体国民名义上均分国有资产时人人平等,凭什么岗厦村民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的价值这样暴增,他们可以大获其利?而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河那坡村村民所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却不能蒙其利?我想这大概仍不是深圳人眼红及忿忿不平的症结,深圳人没无聊到这样的程度。
根子在于,岗厦村民所获得财富中,有一部分是用违法建筑交换得来的。虽然对于他们所违之法为善法还是恶法,社会上仍存在不小争议,但现实适用的法律表明,这部分违建是非法的,用违法建筑赚取暴利,使这笔财富不能不蒙上法律正义及道义阴影,社会舆论有人不服气也就可以理解了。
这种状态一定程度上也让政府难堪,毕竟这个城市里有数以亿平方米计的建筑是非法的这个事实,让深圳建设“法治城市”的宣言显得十分幽默。但对城市治理者而言,解决现实问题是目标,至于解决方法有时就只能从权,深圳解决城中村违建问题的方法可以有多样,但基本的棋筋仍在于,对非法或灰色产权以拆除为代价的瞬间性承认。
原住民以签署拆迁协议为先决条件,瞬间性把原来的灰色物权合法化了,以它来交换市场价格(市场价格的前提是市场交易,而交易的前提是产权清晰而合法)的补偿价值,最终将灰色财富洗白了。
无论政府是否情愿,无论深圳市民是否忿忿不平,除非政府能够强势到将所有非法建筑一拆了之,否则就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实现非法建筑片区的城市更新。当然在这样尴尬的法律程序屈辱中,政府仍必须坚守一些法治的底线,比如原住民既然在事实上把原来的宅基地的土地用途变更为了商品房,则他们就必须补交相应的地价款。
至于有政府官员会担心岗厦的示范效应一旦建立起来,将会使得之后的城市更新变得更加艰难——— 原住民将会提高他们的叫价,使得拆迁成本居高不下,同时他们也会拚命抢建违法建筑,因为只要不被强拆掉,那就意味着巨额的财富。我觉得担心也没用,深圳政府有什么办法制止吗?至于交易价格,那还是市场来决定的,原住民们对此也是心知肚明的,京基或金地如果觉得划不来,大可以不成交。
其实原住民也应该知道,蔡屋围、岗厦、大冲的价格是不可以复制到任何城中村的,这些地块的稀缺性远高于别的片区。但话又说回来,岗厦、蔡屋围的高溢价也有政府思维方式的悖谬在里面:政府为什么抱定了这些片区“非改造不可”的信念?在福田中心区为什么就不可以保留一块在官员看来“极其不雅观”的城中村?正是这种“权力美学的执拗”,才让岗厦河园片区的原住民手里拿到了过硬的筹码,有这么靠得住的筹码,制造十几个亿万富翁又算得了什么。
□金心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