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延的地下轨道四通八达,地下步行街店铺鳞次栉比……未来几年,广州有望出现一个约200万平方米的超级“地下新城”。但由于法律空白,地下空间大多没有正式“名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昨天向市人大代表汇报时称,广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亟须立法。
黄文波介绍,地下空间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地上建筑物相连的地下空间(简称结建地下空间),另一类是与建筑不相连的独立开发的地下空间(简称单建地下空间)。目前,广州已供地的单建地下空间主要有站前路人和新天地、公园前动漫星城、康王路地下商城以及珠江新城地下制冷中心等项目。其中,人和新天地和动漫星城因属人防工程,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康王路地下商城属上世纪90年代早期的用地项目,尚未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珠江新城地下制冷中心按规定采取无偿划拨的供地方式。
黄文波表示,由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的专门立法尚属空白,现行国家法律和本市地方性法规也没有明确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权属管理,因而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尤其是单建地下空间。“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地铁、地下隧道,很多都要穿越城中村,而广州城中村保留集体土地性质,那么,这些地下空间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这类问题都不明确。”
“此外,不少地下人防工程已转型为地下商场或公司,但因‘身份’的特殊性,其在土地和建筑产权方面权属不清,不仅影响开发积极性,而且容易引发多头管理与无人管理并存等突出问题。”黄文波呼吁,加快制定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法规政策、技术规程,并进行地方立法,为地下空间的各项建设活动有序进行提供法律保障。
参加视察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昨日表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力争明年纳入立法计划。
记者了解到,上海是国内首个对地下空间使用权进行立法的城市,已经颁布《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