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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中的定金在不能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不再返还?

  • 时间:2021-04-07 23:2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导读]

    房地产法是指对房地产关系进行调整的所有的法律、法规、条例等的总称。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时必须按照房地产法律进行。

    遇到房地产纠纷怎么办?如何依据房地产法律维护自己合法的房地产权益?本文为您做了如下介绍:

    通常情况下,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签署认购书,并注明:购房者必须交纳定金,该定金在签订正式合同时,自动转为房价款,如购房者未在指定的日期内签订合同并交纳首期付款,视为购房者违约,该定金不予退还。

    那么当认购书签订之后,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不能时是不是就意味着损失定金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退与不退是相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定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如买卖双方不能就某些购房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而这些不能合意的条款又未在预约中事先约定,此时合同不能成立应属正常,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定金应予退还。

    此外,当开发商告知退订必须先提交退订申请时,律师建议该申请不能提交,因为当事人在不明白缘由的情况下很容易就把自己搁置在无法签订购房合同的主要责任人的位置上,这样的申请反而成为开发商拒绝退订的合法理由,致使自己陷入尴尬的局面。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房地产行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巧顾房产纠纷栏目为您介绍了处理房地产纠纷的方法和相关的房地产法律,希望对您处理房地产纠纷有所帮助。在房产纠纷中,要依照房地产法律来处理,巧顾房产纠纷栏目为您介绍了房产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包括房产买卖、房屋租赁和房屋中介等,另外还有房屋拆迁和租赁合同范本等知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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