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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法制焦点:浙江“亿万富姐”吴英集资诈骗一审被判死刑

  • 时间:2021-04-07 23:1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由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联合推出的2009年12月法制焦点回顾内容如下(以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证券业首贪被执行死刑 6500万赃款下落不明 12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将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杨彦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但6500万元赃款下落不明。杨彦明现年51岁,曾担任中国长城信托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杨彦明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6912万余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2540万元。2005年12月,北京一中院做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杨彦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经过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两次审理,虽然杨彦明一直拒不交待其贪污、挪用共款的下落,但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杨彦明忠告现在的证券从业者说:“要洁身自好,不要太看重业绩,要有一种好的心态。”

      网络评论:在金融业犯罪中用死刑相当少见,一般是两个原因:一是数额巨大,二是社会影响大。对于杨彦明一案我们应更多地反思制度问题。那么多资金是怎样被一个人在阳光下转移的?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说明制度还存在漏洞。另外,这个案子拖了这么长时间,说明法律问题不够清晰完善,刑法的适用性面对数额越来越大、情况越来越复杂的金融犯罪已力不从心。我们无论从体制还是从法律上都应该亡羊补牢。

    ■浙江“亿万富姐”吴英因集资诈骗一审被判死刑 12月1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1981年出生的吴英曾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从林卫平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339.5万元,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吴英在已负债上千万元的情况下,为资金链的延续,于2005年下半年开始,继续以高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非法集资,并用非法集资款先后虚假注册了多家公司。为掩盖其已巨额负债的事实,又隐瞒事实真相,采用给付高息或高额投资回报,用非法集资款购置房产、投资、捐款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给社会公众造成其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骗取社会资金。吴英在负债累累、无经济实力的情况下,对非法集资款随意处分和挥霍,且巨额非法集资款本人竟无记录,公司账目也管理混乱,三个会计师事务所均无法进行审计。 网络评论:曾排名胡润富豪榜第六位的女富豪吴英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聚集的民间资金达到7.7亿元之巨,很多损失已无法挽回,从这个角度看,她是罪有应得。因此吴英的悲剧首先是其个人的悲剧,这个年仅28岁的农家女毁于自身对金钱的贪婪,对法律的漠视与无知。但是,吴英案可能只是民间非法融资的冰山一角。在当前民间金融体系不发达、企业融资困难重重的情况下,对于民间非法融资,只靠严刑酷法来堵只能事倍功半,真正的解决之道还在于给超过10万亿元之巨的民间资金提供更多“钱生钱”的合法渠道,引导它们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前行的发动机,而不是扰乱金融秩序的罪魁祸首。■西双版纳“人吃老虎”案宣判 射杀老虎者获刑12年 12月21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民法院对非法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印支虎”案一审宣判,射杀老虎的被告人康万年犯非法猎捕和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获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赔偿国家经济损失48万元。今年2月,康万年邀约高祖桥到勐腊县勐腊镇曼纳伞村委会大臭水小组旁的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尚勇子保护区“南墩河”捉石蚌(河蛙)。天黑后康万年用携带的单管猎枪将半山坡草丛中一只不明动物打死。二人查看后发现是老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逃离现场。次日,高祖桥邀杨建明等6人回山上找到老虎尸体,把老虎剥皮肢解后将虎骨、虎肉背回分食。

    网络评论:近年来,中国境内的稀有动物濒临灭绝种类急速上升,背后原委实在值得思考。上演“人吃虎”很大程度不仅仅停留在印支老虎层面,更是惊醒国人保护稀有动物刻不容缓,人吃虎猛于虎吃人。事实上,捕杀稀有动物的事件数不胜数。“山味贩子”常常出没山林中,捕杀野生动物,贩卖到各式各类的餐馆或是动物园,谋取私利。《野生动物保护法》应对这些肆无忌惮的不法分子严惩不贷,坚决打击。“村民吃老虎”事件实在让人担忧,还有多少稀有动物将成为“盘中餐”。怀着一颗仁慈之心,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其实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南京6.30醉驾案肇事司机张明宝一审被判无期 造成5死4伤的南京“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12月23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明宝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9年6月30日晚上,张明宝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张明宝被抓获后,警方检出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每100毫升381毫克,属严重醉酒驾驶。

      网络评论:从杭州飙车案到南京惨烈的车祸,一直拨动着公众敏感的神经。一方面,法律应保持自身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不应成为民愤的“消防队员”;一方面,舆论关注的焦点,不应停留在具体的当事人该不该“枪毙”上。杀人看似可以平民愤,却不能从制度上杜绝恶性车祸的发生,相反容易使公共意见情绪化,甚至造成冤案。恶性车祸已经成为一个公共话题,其背后有着底层民众对社会公平的诉求,这不是刑法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有赖于公平的社会制度、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法律领域内可做的是,填补惩治恶性交通肇事的法律空白,执行公开公正的事故处理程序,积极回应舆论的质疑。

    ■上海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宋祖德兄弟侵犯谢晋名誉权 12月25日,已故导演谢晋遗孀徐大雯诉被告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宋祖德、刘信达两被告各自在其开设的网络博客上发布对谢晋的诽谤性文章,法院判决两被告应当依法对原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原告徐大雯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0万元。

      网络评论:宋祖德终于为他不负责任的言论付出了代价。宋祖德败诉,的确大快人心,但如果就此认定宋祖德能够洗心革面,悬崖勒马,闭上他那张胡咧咧的乌鸦嘴,似乎有点难。几十万赔偿款对普通人而言是天文数字,但对于收入颇丰自称“亿万富翁”的宋祖德来说,只不过是小菜一碟,根本产生不了割肉之痛。这里,再给宋大嘴提个醒,嘴巴是用来吃饭和表达正确言论的,而不是用来造谣生事的。宋祖德败诉,也给与宋祖德有一样行为的人敲响了警钟。要知道,网络虽是虚拟世界,但一旦违法乱纪,同样难逃法律惩处。任何人,在网络这个自由表达的空间里,都必须得坚守法律的底线。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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