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近日,巨人法务小编获悉,安阳一位九旬老人想把房屋所有权过户给照顾他的人,而不是过户给他的子女。老人称,自己的经济条件不好,子女又不给赡养费,为了能安享晚年,才想到这个以房养老的办法。究竟事情是怎样的?以下是巨人法务小编收集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认为子女照顾得少,怕在家里出事没有人知道,安阳市一九旬独居老人提出,谁能诚心照顾他直至过世,就将房产过户给谁,但这一做法遭到其子女反对。为了能够自由处置房产,苏老人向安阳市殷都区法院提起诉讼。老人为何这样做?子女又为何不亲自照顾老人?他们又有什么隐情?昨日,记者对苏老人及其子女进行了采访。
一、反映
老人想要房屋所有权过户给照顾他的人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上苏老人。据其介绍,他今年95岁,和老伴儿育有五个子女,一个孩子被人偷走,其余四个孩子都在身边长大,现在所居住的殷都区某家属院这套房子为他和老伴儿共同所有。2005年,老伴儿过世之后,苏老人一直在这里生活。
“本来我的经济条件就不好,虽然有这个房子,但既不能贷款也不能变卖,我孩子又不给我钱。”苏老人向记者讲述了他要求房屋所有权的原因,子女一年来不了几次。但是他年纪这么大了,需要有人照顾,否则他在房间里出什么事都没人知道,因此他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以房养老”,谁能照顾他直至过世,他就把房产过户给谁。
苏老人说,他的退休金是2700多元,现在他家有一个保姆,照顾他八九年了,因为工资低,人家一直想走,他也没钱给人家,就想着保姆照顾他,他把房子过户给她。目前他住的房子有八九十平方米。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老伴儿过世后,苏老人拥有房屋的60%,每个子女还分别拥有7平方米到8平方米,这也就意味着,苏老人和子女共同拥有这套房子。如果苏老人想要将房产过户给他人,就必须首先获得房屋所有权。
为了取得房屋所有权,苏老人找到几个子女商量,他愿意用钱购买子女拥有的那部分面积,还不要子女的养老费。但是子女都不同意,所以他才起诉。
二、调查
子女表示已尽义务,只希望父亲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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