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正义网 编辑同志:
我儿子冬冬今年7岁,一直随我父母生活。最近,我们夫妻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在争孩子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你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你照顾好冬冬,那么,法院在进行审理时,会作为冬冬随同你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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