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证明书载明哪些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公司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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