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法人 > 一般规定 > 换股股权登记日暨将终止上市交易的公告

换股股权登记日暨将终止上市交易的公告

  • 时间:2021-04-08 00:5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其与本公司的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已进入实施阶段。

      2004年1月6日为本次合并的换股股权登记日及本公司股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04年1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票将在TCL集团本次发行完成时自动转换为TCL集团发行的新股,并可于2004年1月13日到所在证券营业部打单查询,自换股完成之日至TCL集团流通股股票挂牌交易之日,上述TCL通讯流通股股东不能根据其原持有的TCL通讯股票或者换股后持有的TCL集团股票申请参与新股发行市值配售。敬请投资者留意2004年1月5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合并报告书》。

      本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退市,TCL集团将予以协助,换股完成并经批准后,本公司将退市并注销。本公司在此提请投资者注意,2003年12月25日本公司流通股股票收盘价24.85元已高出折股价格21.15元17.5%,对于此后买入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如TCL集团股票上市后的溢价幅度低于本公司股票购买价相对于折股价格的溢价幅度,则可能会出现投资损失。

      特此公告。

      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

  • 视频主讲律师
  • 推 荐 图 文
  •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