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应注意哪些?国务院17日发出通知(以下称为新国十条),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房产新政应注意落实情况。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
房产新政应注意哪些?国务院17日发出通知(以下称为新国十条),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房产新政应注意落实情况。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特别是北京、杭州等城市房价上涨近乎疯狂,引发百姓恐慌性购房,恐慌性购房与投资投机交织在一起又促使房价疯狂上涨,市场风险凸显。 面对上述疯狂的楼市,社会各界以及专家学者一边忧心忡忡,另一边预言将招致更为严厉的调控。事实证明,这种预言得到了灵验。这几天,楼市调控政策一是密集出台,二是一拳比一拳重。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时指出,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同在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提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强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四条措施(简称新国四条)。16日,中国银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国务院调控政策,严格执行新的房贷规定。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新国十条与年初的国十一条相比较最大特点在于在抑制投资投机购房上超乎寻常、超乎市场预期地加大了力度。特别是在信贷政策上,年初的国十一条只是要求,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重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但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新国十条明确指出,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特别是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这绝对是狠招的狠招,诸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应该在“暂停”之列。笔者认为,这样狠招只要在落实上不打折扣,中国畸高房价一定会出现拐点。假如还有一些投资投机者用自有资金继续购房,那起码不用担忧金融风险,况且还有税收之剑正在等待出鞘。 从税收政策上看,年初的国十一条基本上是重复了金融危机前2007年底抑制楼市的措施,并且还打有折扣。虽然这次税收政策还没有出来,但是,新国十条要求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相信抑制楼市投资投机税收重拳将要出鞘。 从土地政策上,新国十条要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在金融上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在税收山要求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以笔者看,这些重拳击中了投资投机购房的要害。 关键在于落实上要坚定不移,落实上要不打折扣。由于种种原因,信贷和税收两项措施都有可能被“变相”,都有空子可钻。比如,房贷上的第二套住房如何界定问题,就需要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期待的税收重拳到底是否有力,还是未知数。其实,在税收上只要大大提高第二套以上住房交易税率,大幅增加住房交易成本,就能够起到抑制投资投机的作用。对违规开发商贷款、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限制一直未能很好落实。如果切不断违规开发商的资金链,那么,中国楼市永远不得安宁。这几年,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基本上形同虚设,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菜市场若有人哄抬物价还有部门严厉查处,而开发商一夜之间房价提高几千甚至上万,竟然没有部门过问,甚至监管部门人员说出“不好意思表态”的怪论。加强市场监管再也不能停留在文件里,而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笔者希望能够看到实实在在追究几个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而不是喊了几年了,一个被追究责任的地方政府官员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