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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助银行虚增信贷额 重复贴现套取20倍资金

  • 时间:2021-04-07 23:1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近日,河南省农信社爆出内幕:该社帮助多家商业银行“消减信贷规模”的票据转贴现业务,已在部分地区被紧急叫停,河南省银监局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记者通过内部渠道获悉,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党委书记鲁轶,副主任、党委委员李志刚近日分别赶赴地市农信社进行调研和整改工作。

    “省联社很重视这次事件,省联社主要领导亲自在抓。”6月16日,河南省农信社一位内部人士透露说,

    “这几天陆陆续续都停了,上面正在介入调查。”

    记者随即电话联系河南省银监局求证此事。“目前只是进行每年例行的现场常规检查,‘票据业务’也在例行常规检查范围之内,并没有紧急叫停。”河南省银监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然而,6月19日,当记者再次联系河南省农信社人士时,得到的答复则是:“省里的检查已经陆陆续续结束了,有些信用社机构不做了,可是有些机构还在做,只不过更加隐秘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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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有的银行信贷规模超了,就采取这样一种操作:将票据卖断给河南农信社以减掉信贷规模,然后再从河南农信社逆回购买入票据,这样对银行来说既减掉了信贷规模,又腾出了信贷额度。”

    当记者问及“票据业务被紧急叫停”的原因时,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某地级市信用社稽核部门工作人员陈磊(化名)说:“这次事情的起因,主要是由于农信系统在会计处理上漏洞太大,这其中包括某些银行通过农信社票据购买腾挪其贷款规模,省里有关部门已经开始调查了,现在此路已经走不通了,不是不想做了,而是不让做了,也不敢做了。”

    陈磊表示:“对持票人来说,贴现是将未到期的票据卖给银行获得流动性的行为,这样可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的资本,而对银行或贴现公司来说,贴现是与商业信用结合的放款业务。”。

    “票据业务不仅是各大国有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同时也是农村信用社系统的主要业务之一,以前全国所有省市的农信社票据卖断和回购操作在会计处理上都没有作区分,后来大部分省的农信社会计处理方式都做了改革,但河南等几个省的农信社还是沿用老的会计记账方式。”一位长期从事农信社管理的人士说。

    所谓票据卖断,即指票据转贴现业务,指银行将未到期的票据拿给另一家机构进行贴现,它实际上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而“票据正回购”,则是指一方以票据作抵押融入一定规模的资金,然后在未来某一时间将票据购回的操作。反之则为逆回购。

    新的会计处理方式对于票据卖断和“票据正回购”操作进行了区分,银行将票据卖断,就不再计入贷款规模,这为银行腾出了信贷空间。

    而做“票据正回购”则不能减少信贷规模,反之,“票据逆回购”也不增加信贷规模。

    由于河南的农信社仍沿用老的会计记账方式,对于票据卖断和回购科目不分,因此,无论是票据卖断还是“正回购”,农信社都可以为银行“消掉”信贷规模,这就给了银行和农信社合作的机会。

    “当有的银行信贷规模超了,就采取这样一种操作:将票据卖断给河南农信社以减掉信贷规模,然后再从河南农信社逆回购买入票据,这样对银行来说既减掉了信贷规模,又腾出了信贷额度。”陈磊说。

    陈磊说:“这对于农信联社来说也是个‘好买卖’,买进既增加了规模,‘正回购’又减掉了规模,还可从中赚取利差,双方需求都得到满足,这是前段时间最流行的操作方式。”

    据记者了解,今年由于对信贷额度控制严格,银行信贷额度很少,因此,一些银行的票据部门与农信社的这种合作更加频繁。

    其中,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中小银行是主要的需求主体,国有大行由于风险控制严格等原因,对于此类业务涉及比较少。

    记者通过调查获悉,在内地其他一些农信社改革较为滞后的省份,也存在类似于河南省农信社这样违规票据转贴现操作的情况。

    民间票据融资:重复贴现套取20倍资金

    一些持票人不需要承兑汇票的全部资金,为减少利息支出而申请部分贴现,银行作为贴现人为了获得短期收益,放宽审查承兑汇票,不从资金安全性考虑,所以同意给予部分资金融通,而我国《票据法》不允许部分转让票据权利,即汇票金额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无效。

    “周转灵活、收益稳定,加上票据期限较短,一般为2到4个月左右,最多不超过6个月,所以成为了各金融机构看好的‘黄金业务’。”陈磊说。

    陈磊告诉记者,票据贴现的金额一般不太大,每笔贴现业务的资金规模有限,因此出现了“可以允许部分贴现”业务。

    “一些持票人不需要承兑汇票的全部资金,为减少利息支出而申请部分贴现,银行作为贴现人为了获得短期收益,放宽审查承兑汇票,不从资金安全性考虑,所以同意给予部分资金融通。”陈磊说。

    不过,陈磊也承认,“这是违反我国《票据法》的,我国《票据法》不允许部分转让票据权利,即汇票金额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无效。不过,如果持票人和银行之间有了协定或者协议,就可以确保‘部分贴现’业务畅通无阻。”

    农村信用联社和商业银行在进行这种“痛快”合作的同时,也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票据融资”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提出了挑战。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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