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备受社会关注。截至2009年末,全国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负债规模达到7.2万亿元,较2008年末增加了两倍左右,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银行的贷款。以吉林省为例,2009年其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2204.27亿元,分别较2008年末和2007年末增长了43.98%和123.29%。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促进我国和地方的经济增长,实现“保增长、促消费、稳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贷款风险也应引起高度关注。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
(一)融资平台层次过多过低,运作不规范,积聚风险大。目前地方政府建立融资平台的层级逐步向下移动,起初由省级政府设立融资平台,随后,市级、县级都设立了自己的融资平台。吉林省政府融资平台共计158家单位,其中市县级149家,占94.3%。受政府财力的限制,政府融资平台的层级越低,其潜在风险越大。同时,融资平台公司的设立、运作大多不规范,其运行也缺乏有效的约束,这使得地方政府往往建立多个融资平台,利用银行间的竞争和信息不对称来获取更多的银行贷款,极大地增加了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偿付风险较大。由于融资平台主要的作用是为政府融资,公司缺少突出的主营业务和充足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政府划拨的土地、股权作为资产,在融资中更多地依靠政府的财政进行担保,这造成了地方融资平台的高负债率。截至2009年末,吉林省政府融资平台累计贷款余额为2204.27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43.98%,比2007年末增加增长123.29%。如果依靠土地和税收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则会直接威胁地方财政偿付能力,导致融资平台难以履行其偿债的义务,这部分贷款最终将成为银行的不良资产。同时,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公司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形成“多头融资、多头授信”的格局,银行的债务管理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