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法案例 > 拆老房得多套新房 分配权利难清算

拆老房得多套新房 分配权利难清算

  • 时间:2020-01-08 19:3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老屋拆迁分得4套房,母子为争夺房权闹上法庭。拆迁房究竟是夫妻财产还是家庭共同财产?近日,无锡南长法院依法审结这起所有权确认纠纷,判决儿子有权分得部分安置房。

      沈玉英与陈强原是夫妻,生有两子陈老大和陈老二。陈强有一栋祖产,几经翻建。2000年儿子结婚,该房再次进行加层和扩建,后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确定所有权人为陈强,共有人为沈玉英。2003年该房面临拆迁,陈强一家共分得4套安置房,陈老大交纳房屋超面积贴费、进户费等16万余元。2008年,沈玉英与陈强离婚,之后与两个儿子共同签订《分房协议书》,约定每人分得1套安置房。后沈玉英向法院起诉称,拆迁房是与陈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儿子没有份额。

      法院审理后认为,《分房协议书》明确4套安置房的分配是经“全家同意”,该约定合法有效,各方应按照约定行使权利。故法院判决沈玉英、陈强及陈老大、陈老二各自享有1套安置房的所有权。

      (文中人物系化名)

      法官点评: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同财产?本案中,子女在老屋翻建、拆迁过程中均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该拆迁房应视为家庭共同财产,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家庭分房协议》是家庭成员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属合法有效。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拆老房得多套新房 分配权利难清算>>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