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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院公布多起家暴典型案例

  • 时间:2020-01-08 19:2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建立感情,稍有不顺就对妻子大打出手,我省下达首个“反家庭暴力告诫书”;离婚前,妻子回家看望女儿,不料被打断肋骨……3月23日,我省多家法院向媒体公布一批刚审结的家庭暴力案。

      案例1

      打断妻子肋骨,法院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1月6日,社旗县法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申请人邓女士和王某于2008年2月22日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吵架。2012年,邓女士外出打工至今,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名存实亡。邓女士在等待开庭期间,前往丈夫王某处看望女儿,不料遭到王某拳打脚踢,经报警后才被制止,邓女士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头外伤综合征、右侧第7肋骨骨折、腰部软组织损伤等。

      其间邓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开庭前,法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送达邓女士手中,并及时将裁定书送到被申请人王某及其住所地的派出所、居委会、妇联等相关部门。

      解读

      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为遭受家暴侵害的受害人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一定程度上可有效防范家庭暴力发生。

      案例2

      震慑加害人,我省开出首个反家暴告诫书

      3月3日,郏县法院受理一起因家暴引起的离婚案。原告王女士称:她与被告宋某于1998年2月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稍有不顺宋某就对她大打出手。2000年儿子出生,她强忍着与宋某继续生活。2007年,她与宋某外出打工,与异性说句话,就会遭到宋某的毒打。2014年,女儿出生后,她在家照看女儿,宋某以不会挣钱为由经常对她打骂。今年3月1日,宋某喝醉酒后无端找事打她,致使她脸部、眼部、脖子上多处受伤。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案情,并联合当地妇联、派出所、村妇女主任共同做工作,当地派出所首先向宋某下达了“反家庭暴力告诫书”。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不会再对原告打骂。王女士得知反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威力后,答应再给丈夫一次机会。据了解,该家暴告诫书也是今年3月1日,家暴法实施后,我省见诸媒体的首个家庭暴力告诫书。

      解读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作为认定家暴发生的证据,而反家暴告诫书可以作为认定家暴的证据,它既是对加害人的震慑,也是受害人再被加害后维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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