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婚内遭家庭暴力 离婚获损害赔偿

婚内遭家庭暴力 离婚获损害赔偿

  • 时间:2020-01-07 17:1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12月14日,咸丰法院清坪法庭审结一起婚内遭受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分割共同财产,雷某某赔偿覃某某伤残赔偿金6000元。

      覃某某与雷某某于1978年3月相识恋爱,同年10月18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1981年生育一子,1983年生育一女。婚后一段时间,双方感情较好,1983年后,双方关系开始恶化,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架甚至打架。

      去年12月9日,双方因故再次发生纠纷,覃某某用菜刀砍雷某某未着,反被雷某某用木板将其致伤,造成覃某某右腕关节活动部分丧失,伤残程度十级。因此,覃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并赔偿残疾赔偿金30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系自由婚姻,但由于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吵闹,致使夫妻感情日渐淡薄。庭审中,原、被告就离婚和家庭共同财产达成了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予以确认;覃某某要求雷某某对伤残损失进行赔偿遭到拒绝。

      法院认为,家庭暴力是我国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雷某某实施家庭暴力将覃某某致残,侵犯了覃某某的人身权益,覃某某提出离婚的同时,依法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但其请求赔偿数额太高,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覃某某受伤后的损失应为9312元,考虑覃某某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以及雷某某的经济承受能力,雷某某赔偿覃某某残疾赔偿金6000元为宜,遂作出上述判决。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婚内遭家庭暴力 离婚获损害赔偿>>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