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9月15日起,北京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广州市民政局也表示,暂未收到相关通知,如有文件规定,将会按照规定落实。
北京市民政局9月15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的规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即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北京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民政部这一新规是否在广东即时生效?
对此,南方日报记者向广东省民政厅和广州市民政局了解相关情况。广东省民政厅表示,民政部近日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广州市民政局也表示,暂未收到相关通知,如有文件规定,将会按照规定落实。在接到民政部通知之前,广州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工作照旧开展。
记者通过广州市婚姻登记网上服务系统提交预约申请,发现目前在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中,已经无法向越秀区和白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预约申请。随后记者致电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询问,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网上不能预约也没关系,市民可以到婚姻登记处现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可能在9月底就会停办此项业务。
据悉,2015年上半年广州市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共91083件。市民在办理买房、贷款、户籍、入职等事宜时需要提交自己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广州市民政局:目前仍可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