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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判决依据

  • 时间:2020-01-02 17:1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判决依据

      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判决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强制执行,一年的开始时间为离婚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

      夫妻离婚后,财产一般会对半分配,法院在判决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稍作调整,但如果其中一方不执行法院的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可以通过冻结财产、查封财产等方式操作。

      如果法院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已经作出判决但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手段

      我国人民法院案件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如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三、一方不出庭能判决离婚吗

      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因为不愿意离婚,所以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内未出庭,那么原告是否可以离婚呢?有人认为,即使原告有证据,由于被告没有出庭,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进行质证,所以法院在此种情况下不宜判决离婚。我认为,若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应诉的,则丧失质证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来对证据加以分析认定。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如果因为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而判决不准离婚,则无疑是在让原告为被告不履行出庭义务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否可以缺席处理呢?如果法院缺席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对夫妻共有财产是否要一并进行分割,针对这一问题,有的法院在处理时只单独解除婚姻关系,对财产不予分割,当事人以后有争议可另行起诉。有的法院在处理时,对能够查实的财产进行分割,对无法查实的财产不予分割。我认为后一种处理方式要合理。能够查实的财产在分割上是不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障碍的。若不予分割,则离婚后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共有(比如房屋),双方都有权使用,而这极容易产生纠纷。当事人在离婚后若发生争议还需重新起诉。这不仅使当事人劳神劳力,造成诉累,也会增加法院的工作,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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