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下午,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自即日起,除办理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记者调查,北京市和全国其他大城市,有不少单位不认结婚证、离婚证,要求群众办事时再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网友曾热议此事,并吐槽“带着国徽的结婚证都不管用”。有专家建议,婚姻信息应全国共享,为公众减负。
据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的这一决定是根据民政部近日《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的精神出台的。
他介绍,该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原标题:北京婚姻登记机构不再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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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