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设立 > 外资企业的设立 > 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文件

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文件

  • 时间:2021-04-27 11:3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外国投资者拟在中国境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文件>>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