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提高、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停止、人民调解协议可强制执行……2011年1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开始施行,将给经济社会发展、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我们挑选出和市民生活关联紧密的新规,解读新规将给百姓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
今起房贷族要多还月供
伴随今年以来央行的两次加息,使得5年以上贷款利率由5.94%上调为6.4%;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也由3.87%上调为4.30%。
新的一年到来,由于大部分银行的利率调整都从1月1日开始,因此大部分房贷族的月供将自本月开始增加,提前了解自己月供增加情况,在扣款日前存入足额的款项,可避免因扣款不足而导致逾期还款记录。
工伤认定范围扩大待遇提高
修订后的新版《工伤保险条例》于1月1日起施行。新版条例规定,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新版条例还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与2004年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相比,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和认定范围扩大,认定程序有所简化,工伤保险待遇也有了大幅提高。
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人民调解法》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确立了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今后,一旦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合法有效,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该法的最大亮点就是,首次通过立法确立了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人民调解法》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如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则权利人在对方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住建部规范物业承接查验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物业承接查验可以邀请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物业承接查验的过程和结果可以公证。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修复;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