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北省邢台市财政部门今年已拨付资金2.15亿元,集中安置车辆厂等26家市属破产、改制工业企业职工1.7万名。2007年至今,该市已先后筹资12.3亿元,对44家市属亏困工业企业的3.4万名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
近年来,邢台市一些市属工业企业因经营不善而陷入亏困处境,其职工生活无着落。这种状况若得不到及时解决,势必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07年4月,邢台市政府明确提出3年基本完成市属亏困工业企业改革和职工安置的目标任务,今年确定要实现安置市属工业企业职工1.7万人的目标。为此,邢台市于今年2月在市国资委挂牌成立了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服务中心,市国资委、劳动局、财政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依法为改制、破产企业职工提供安置服务。
按照安置程序,对市属亏困工业企业,邢台市以银行卡方式将企业拖欠职工费用及安置补偿费直接支付给职工,并一次性支付退休人员医保金、养老保险金。对固定工,按本市企业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2倍标准给予安置费;对合同工,按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费;对内部退养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发给150元生活补助费和30元医疗补助费,对等退人员每人每月发给120元生活补助费。
据悉,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邢台市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并集中原有破产、改制企业滞留资金,还将有关企业土地资产“打包”划转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先后筹到安置款12.3亿元,为6000余名职工提供就业岗位,为1.1万名退休职工解决了拖欠和医保问题,分别对9000名、8000名职工进行了等退、退养和分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