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证券因资不抵债,2008年下半年,被二中院裁定符合破产条件。昨日,二中院召开华夏证券第二次债权人大会,公布了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的华夏证券债权人共计271人,债权金额为76.57亿元。
据了解,华夏证券公司截至2007年10月底,经审计调整后负债总额为89.86亿元,2008年4月向二中院申请破产还债。2008年7月31日法院作出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同年11月17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昨日,二中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大会,确认劳动债权人100人,确认金额为246万余元;税务债权人35户,金额为1073万余元;普通债权人为136户,确认金额为76亿余元。在分配方案中,最大的“债主”是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确认金额为20.55亿元,分配金额为1.5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