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 > 离婚诉讼 > 离婚又想吞财产 虚假诉讼领刑罚

离婚又想吞财产 虚假诉讼领刑罚

  • 时间:2020-01-30 04:2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离婚又想吞财产 虚假诉讼领刑罚
    【我要纠错】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12月26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虚假诉讼案,离婚律师说被告人李某以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张某以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李某与妻子曾两次提起离婚诉讼,但均因其曾出具过一份“如我提出离婚,艮塔东路二间店面房归妻子蒋某所有”的保证书,担心失去该房产而撤诉。2007年10月,李某找到好友张某,为其出具了一张52万元的借条,同时,张某帮李某出具了一张已收到还款52万元的收据。双方协议约定李某所有的两间店面房暂时转让在张某的名下,以后张某转让或出租该房屋时,房屋产权仍属李某所有。同年10月22日,张某凭借伪造的欠条起诉,经审判、强制执行、拍卖等程序,取得了两间店面房的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后来,张某一次醉酒后对他人吐露了此事,蒋某得知后,马上报案。今年7月21日,正在法院起诉离婚的李某被抓获归案,次日,张某也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为达到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指使他人作伪证,构成妨害作证罪;张某帮助当事人作伪证,进行虚假民事诉讼,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民)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离婚又想吞财产 虚假诉讼领刑罚>>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