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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风险告知书

  • 时间:2020-01-30 04:0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离婚诉讼风险告知书内容包括告知离婚诉讼风险告知书、离婚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关于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等等法律知识。下面巨人法务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诉讼风险告知书的内容。

      为使当事人在起诉前、诉讼中和申请执行前预见可能发生的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

      1、关于超过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当事人虽享有起诉权,但被告如以原告行使诉讼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而原告确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法定事由或不符合人民法院可予延长诉讼时效之情况的,人民法院将判决原告丧失胜诉权(俗称败诉)。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债务人不作时效抗辩,或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35条至第141条

      2、关于诉讼请求不当

      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审理案件,如果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的法律后果。

      如诉讼请求不适当,其不适当部分将不能得到支持,且须自行负担不当请求部分的诉讼费。

      诉讼请求中所提给付或索赔金额越高,交纳的诉讼费用也越高。因此,如果对胜诉没有把握,事先应作好损失诉讼费的心理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108条、第110条

      3、关于不按时交纳诉讼费

      当事人起诉或上诉,应当依法预交诉讼费。当事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又不提出减免缓交申诉,或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将承担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后果。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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