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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 时间:2020-01-30 03:5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在现代社会的诉讼并不是一次就能解决纠纷的,有时候会有一审,二审,甚至是三审的这一程序的,在离婚诉讼当中也是存在着这个二次诉讼的。下面就让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二次诉讼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因为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一般来说,法律上认可的感情破裂情形,有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方面。应尽可能多地搜集证据,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链,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

      二、离婚诉讼案例

      原告陈某,市民。

      被告顾某甲,市民。

      原告陈某与被告顾某甲离婚纠纷一案,于2002年7月2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同年10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某诉称,被告于1999年9月外出经商,至今下落不明,不尽家庭义务,故要求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负责抚养,被告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被告顾某甲未作答辩。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85年7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年××月××日登记结婚。1994年1月7日生育一女,取名顾某乙,婚后双方感情较好。后被告于1998年因经商外出,至1999年5月回家,但居住仅三个月,同年9月又外出,至今未归,无音信。期间原告担负家庭责任。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结婚证2份,原告身份证复印证1份,村民委员会证明1份及本院庭审笔录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婚姻是基于男、女双方的感情而存在,本案被告不尽夫妻及家庭义务,离家出走二年多,其行为已严重地伤害了原告的感情,依法应认定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破裂,故原告的离婚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未尽父亲的责任,为有利于子女成长,其婚生女应随原告共同生活为妥,被告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每月贴付子女生活费及依法承担医药费和学杂费。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许原告陈某与被告顾某甲离婚。

      二、原、被告婚生女顾某乙由原告负责抚养,由被告从2002年11月起每月贴付原告女儿生活费150元,学杂费、医药费凭票据各半承担至其独立生活止。

      本案受理费20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诉讼费6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上诉期期满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00元,直接交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汇款至某市级财政专户某市结算分行。开户银行:某市农行营业部,帐号35×××68,逾期不缴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的全部内容。诉讼离婚要想完成相应的离婚,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条件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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