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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立案开庭时间由谁决定

  • 时间:2020-01-30 03:5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离婚纠纷的诉讼案件的立案以及开庭时间是当事人非常关心的,这个的决定权在于案件的主审法官。所以下面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案件立案开庭时间由谁决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巨人法务。

      一、离婚案件立案开庭时间由谁决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立案后具体哪天开庭,主要是由承办法官根据承办案件的多少来合理安排开庭时间,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审限,当事人遇到出国、生病等特殊情况,也可以和法官、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开庭时间。

      只要开庭时间不超过开庭审限,哪天开庭都是合法的,这部分主要由法官来确定。

      二、起诉离婚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1、离婚讼诉时应准备的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5)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这里,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3、记得提交财产清单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三、对于诉讼离婚法院怎么判决

      既然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如何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成了一个难题,结合我国法律对于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和司法实践,法官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一般会考虑一下因素:

      1、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对于夫妻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情况,有细分了三种情况:

      (1)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风病尚未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甲肝、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病。

      (2)性无能且无法治愈。这类疾病包括先天性性无能、后发性性无能。不管属于何种原因,只要是无法治愈,且无法完成性行为,对方要求离婚,都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3)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经治不愈。这种情况,不要求难以治愈,只需要经过治疗没有治愈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2、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男方或女方在结婚时并不是自愿结婚的,这种情况来说的,在这一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下又可以分出3种不同的情况。

      (1)包办、买卖婚姻,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确实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3、确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是针对夫妻关系的本质而言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如果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那么婚姻再继续下去,也许就是一种对彼此的束缚,因此法院一般判离。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案件立案开庭时间由谁决定的全部内容。法院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内需要做出立案决定以及确定开庭时间。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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