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婚姻法规定的法定事由可以导致婚姻关系解除外,在满足一定的分居期限后也能申请解除婚姻关系。下面就由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分居的界定、婚姻自动解除的分居期限、举证方可以准备的材料,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是美国夫妇现在很流行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虽然觉得无法再以夫妻的身份继续生活,但鉴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又不愿意舍弃婚姻带来的诸多好处,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个人虽然在名义上还是夫妻,但实际生活中却是各过各的,互不干涉。
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时间认定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前后累计。
时间认定是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更重要的是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比如说,夫妻双方开始分居后,中途夫妻矛盾有缓和迹象又住在一起一个多月,后来因矛盾再次爆发又分居,这样反反复复分居的,法院不认可。
1、一方在外居住的租房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婚姻自动解除的分居期限”的法律内容,婚姻自动解除的分居时限为两年,以此为缘由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的需要举证方提出有力的证据材料以证明两年分居情形。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