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赔偿 > 出轨男子因儿子非亲生向前妻索赔被拒

出轨男子因儿子非亲生向前妻索赔被拒

  • 时间:2020-02-02 02:0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养了8年才发现儿子竟不是自己亲生的,香港人阿威将小他18岁的妻子告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6万元。谁料一调查才发现,原来阿威自己在婚姻期间也与他人育有“私生子”。由于双方对婚姻均不忠诚,法院判决驳回阿威提出的精神赔偿请求。

        “老夫少妻”闹离婚

      

        1998年,家住中山市年仅20岁的芸芸(化名),与38岁的香港人阿威一见钟情,双方到香港自愿登记结婚。婚后5个月,芸芸在中山生了一个男孩强仔。随后阿威在南海桂城购买了价值55万元,面积为158平方的住房一套,作为儿子将来的住所。

      

        然而幸福的日子没过多久,芸芸和阿威关系开始恶化,2002年2月两人开始分居。不久,芸芸将南海的住房卖掉,带儿子返回中山原籍居住。2003年阿威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两年的拉锯战,2005年5月,两人维持了近8年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中山中院二审判决两人离婚,儿子由芸芸抚养,阿威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2500元。

      

        儿子非亲生索精神赔偿

      

        然而,婚虽然离了,但两人的矛盾并没有就此结束。2006年7月,阿威发现儿子强仔身形体态以及相貌等特征均与自己有较大的差异,遂带儿子强仔到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同年8月15日,法医鉴定中心在出具的《司法鉴定书》结论中称,“强仔不是阿威的亲生孩子”。

      

        “当我接到《司法鉴定书》时,精神几乎崩溃。自己辛辛苦苦养了8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自己省吃俭用支付了购房款、医药费、教育费及多年巨额的抚养费,竟然是帮别人养孩子!“阿威悲愤不已!2006年9月,阿威将前妻告到中山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他与儿子强仔之间的抚养关系;判令前妻和儿子返还他已支付的两年抚养费39600元及DNA鉴定费人民币3030元;并提出要求判令芸芸赔偿精神损失费6万元。

      

        原来男方也有“私生子”

      

        面对起诉,芸芸倒出了她的“苦水”:阿威经常早出晚归,有时甚至一个月只回家一次,还经常醉酒闹事打骂妻子和儿子。2003年11月12日,芸芸得知,丈夫在分居期间与别的女人同居,并且生有了孩子,遂找到丈夫责问。同年12月,阿威便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阿威所言强仔并非亲生,芸芸坚决否认,认为这不过是阿威不想抚养儿子的托辞。于是在法院委托下,阿威和强仔先后又进行了两次DNA亲子鉴定。检验结果均排除阿威与强仔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双方均不忠不需精神赔偿

      

        近日,中山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认为,芸芸虽坚持认为阿威与强仔之间具有亲子关系,但其无证据推翻三次鉴定结论,故认定阿威与强仔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并据此解除阿威与强仔之间的抚养关系。因芸芸隐瞒真情,使阿威抚养了非亲生子女,故阿威与芸芸协议分居及离婚后所支付的抚养费39600元,芸芸应予返还。

      

        但是本案中,由于在阿威与芸芸的婚姻存续期间,阿威也与他人生有小孩,双方均违反了夫妻之间应相互忠实的义务,故阿威请求赔偿精神抚慰金6万元不予支持。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出轨男子因儿子非亲生向前妻索赔被拒>>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