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 > 离婚纠纷 > 为讨医疗费婚内妻告夫 法官重调解离婚均满意

为讨医疗费婚内妻告夫 法官重调解离婚均满意

  • 时间:2020-01-31 05:5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妻子因医疗费将丈夫告上法庭,丈夫欲离婚却难以行使诉权。日前,清丰县人民法院马村法庭对受理的一起特殊案件悉心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均表示满意。    刘女与丁男系夫妻关系。2009年元月刘女在生女儿期间被诊断出患有心肌炎,花去医疗费五万余元。丁男在支付了部分费用后,以双方感情不合为由欲与刘女离婚,从而对刘女的诊治与护理不管不问。刘女无奈之下以扶养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丁男尽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支付医疗费用。庭审中,法官了解到丁男决意离婚,但因刘女分娩后不到一年而无法起诉,便故意拖延时间,拒付医疗费。为此,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又邀请了双方的亲友做思想工作。对婚姻感到无望的刘女为了自身的身心健康及孩子今后的成长,也不想再在矛盾中纠缠下去,表示同意离婚。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丁男支付了刘女的医疗费。在离婚问题上,双方也另行达成了调解协议。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为讨医疗费婚内妻告夫 法官重调解离婚均满意>>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