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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夫妇告儿子  诉前调解化纠纷

  • 时间:2020-01-31 05:5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调解律师:2009年7月5日,扶沟县法院城郊法庭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八十四岁高龄的陈某、高某夫妇与两个儿子达成和解协议:由陈一、陈二每年各支付给陈某、高某赡养费1000元、小麦300公斤、医疗费凭票据各承担二分之一。

      2009年5月18日下午,年迈多病的陈某在妻子高某的陪同下来到扶沟县法院城郊法庭,对法官讲述了其两个儿子如何不尽赡养义务的经过,并向法庭递交了诉状,要求两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每年支付赡养费2000元并承担医疗费用。在法官向两位老人告知起诉要交诉讼费后,两位老人说他们身上仅剩十几元的乘车钱。马庭长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派两名法官和两名工作人员,带着两位老人驱车前往离法庭二十多里远的二老家。 来到两位老人的家以后,法官把他们的两个儿子、儿媳都叫了过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对老人的两个儿子进行了一番说服教育。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调解,两位老人与其两个儿子达成了上述协议,并且两个儿子当即向二老给付了今年的赡养费。两位老人为表达谢意,执意要留法官们吃饭,被几名法官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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