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房产 > 可否增加子女为房产共有权人

可否增加子女为房产共有权人

  • 时间:2020-01-08 15:5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甲乙离婚,双方生有一子。双方约定共同购买的房屋给甲。甲想把儿子列为房产共有人,请问可以吗?

    第一,可以将子女列为共有人,这种情况下视为是父母一方或者单方对子女的赠与。

    具体操作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夫妻双方同意各让渡一部分产权给子女,即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二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后获得房子产权的一方将子女列为房屋的共有人,属于一方对子女的赠与。前一种情况比较多一些。 第二,增加、减少房屋共有权人需要到当地的房屋过户大厅进行登记、换本。费用一般包括契税和工本费。契税一般为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三,工本费几十元。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可否增加子女为房产共有权人>>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