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更名是指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夫妻要求将一方名称变更为另一方或双方。
该业务的办理需要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建委交易大厅办理,一般不能委托他人代理。不需要缴纳契税。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一般现场填写,不需要提前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夫妻双方签字的更名申请;
6、楼房提供房屋所有权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附表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附表不复印房产证号,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