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法人 > 联营 > 浅析联营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浅析联营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时间:2021-04-08 01:1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1)联营各方当事人的权利   1)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生产经营的执行权。联营体为了正常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联营各方协商一致,可委托一方当事人为代表人,负责管理联营中的各项事务,联营各方均有被授予代表人资格的权利;   2)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参加协商和表决权。在联营期限内,有关联营的方针及生产经营中的各项重要事务均需由联营各方共同决定。在决定的形式上可以采取协商或表决等方法,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参加协商或表决的权利;   3)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利益分配权。   (2)联营各方当事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期限、数量、投入资金或物资。联营各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按量保证资金或物资到位,从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共同经营管理。联营各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职责承担生产、经营管理任务,并按合同约定,定期向联营各方通报生产经营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共担风险。联营各方当事人对于联营体所负的债务,有义务承担,对于经营所受的损失,应按合同约定承担;   4)维护联营各方的利益。联营的财产,属联营各方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损坏或处理,应建立必要的责任制,以保证联营体制财产不受损失,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视频主讲律师
  • 推 荐 图 文
  •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