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协议书 > 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 时间:2020-01-09 05:1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书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二是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推荐阅读:

      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范本2011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是有效力的,如果因此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见附2)。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不过,未发现其中一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不会判决变更或撤销协议。

      法院对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依法强制执行。(见附3)当然,这里的强制执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是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附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