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法论文 > 离婚后能否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

离婚后能否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

  • 时间:2020-01-08 22:4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第三者的介入而最终导致离婚的,婚姻中无过错的一方能否起诉第三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呢?

      针对该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法院应该受理此案;另一种观点认为,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人民法院立案亦应依法立案,于法无据的诉请不应立案。

      对此,笔者认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对此从法律上确定了赔偿责任主体,没有对婚姻外第三人的责任予以界定。并且,笔者认为,从感情角度讲,第三者的介入也只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外力因素,真正主导婚姻是否存续的根本原因在于婚内的双方当事人,第三者的介入不必然导致婚姻的破裂,如果没有婚内有过错一方的内力因素,也不会导致婚姻的破裂,第三者并非完全过错的责任主体。所以婚内无过错一方要求婚外第三者赔偿的要求于情、于法都缺失一定的要件。

      根据这种情况,如果婚内无过错方确实遭受损害的,应依法向婚内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第三者我们只能从道德上对其予以评价、谴责。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离婚后能否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