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法论文 > 婚约的历史发展阶段及其特点

婚约的历史发展阶段及其特点

  • 时间:2020-01-08 22:3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婚约的历史发展阶段及其特点?

      ⑴ 早期型婚约。主要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婚约,它具有重要的作用和较强的效力。

      ① 订立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无婚约的婚姻往往被视为无效;

      ② 婚约一经订立,便产生法律效力,无故违约要受到法律制裁;

      ③ 婚约往往是包办买卖婚姻的产物,大多由当事人的父母或其他尊长代为订立。

      推荐阅读:

      无效婚姻如何解除

      无效婚姻的法律常识

      ⑵ 晚期型婚约,即近、现代婚约。与早期型婚约相比,其性质、内容、作用和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

      ① 订立婚约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是否订立婚约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② 婚约的订立须有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完全否定了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定约的权力,一般均为非要式行为;

      ③ 婚约无人身约束力,不因订婚立而发生必须结婚的义务,法院不受理婚约履行之诉;

      ④ 婚约可凭双方或一方的意愿而随时解除。有些国家对一方过错而解约造成他方"精神损害"的情况,在法律上赋予受害的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权力。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婚约的历史发展阶段及其特点>>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