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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因红木床起财产权纠纷 法院:弟弟继续占有符合常理

  • 时间:2020-01-08 19:3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一张父母死后留下的红木床, 竟惹得亲兄弟 “同室操戈”。 日前, 闵行区法院对这起发生在闵行区浦江镇的财产权纠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朱军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返还其弟诉争之红木床1只。

      朱氏兄弟的父母共生有4子4女, 朱军和朱云分别排行老二和老四。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 朱氏兄弟的父亲购得红木床1只, 该床由老俩口使用。 父亲去世后, 母亲将该床转给了小儿子朱云。 据兄弟俩说,这张红木床价值有5万元。去年9月, 母亲辞世, 该床一直由朱云实际占有。今年4月, 在举家进行清明祭拜活动时, 朱军和其妻王某不顾他人的阻拦强行将该床搬回自己家中。 场面一时混乱, 虽经报警, 但未能解决双方纠纷。

      事后, 朱军对“抢床”事件“供认不讳”, 但坚持称母亲生前答应将该床给他, 且当时在母亲做”五七”时大哥也首肯了此事, 朱军据此认为该床理应归其所有, 坚持不肯返还。 法院在对其他子女的调查中对于母亲生前是否对该床作出安排也是众说纷纭, 没有一个定论。

      法院经审理认为, 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朱氏兄弟的父亲对该床作出处分, 故该床依据法律规定系父亲留下的遗产, 朱云在母亲生前便使用该床, 在母亲没有明确表态的情况下, 由其继续占有是符合社会常理的, 朱军强行搬走红木床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 因此法院最终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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