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法案例 > 丈夫私自过户房屋给儿子 法院:买卖合同无效

丈夫私自过户房屋给儿子 法院:买卖合同无效

  • 时间:2020-01-08 19:2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近70岁的钮老太在与丈夫黄老汉离婚中,发现丈夫已将其婚后购买房屋过户给了儿子,遂起诉要求恢复房屋权属,日前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1974年,已有一8岁儿子的黄老汉与钮老太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1993年,黄老汉单位分配到一套房屋,二年后又购买了产权,并将该房屋产权登记至自己名下。1998年起,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今年初,钮老太提出离婚,经调查方知房屋已于2004年2月14日过户至黄老汉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儿子名下。钮老太认为,他们父子俩恶意串通,虚构交易,侵害了自己对房屋享有的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恢复系争房屋原权属登记。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丈夫私自过户房屋给儿子 法院:买卖合同无效>>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