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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原告代理人指使当事人作假被拘

  • 时间:2020-01-07 17:1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身为法律工作者却违背职业道德,指使当事人作假证,12月18日上午,泗洪县法院依法对妨害民事诉讼的法律工作者项彩纹实施司法拘留15天、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今年9月4日下午,泗洪法院工作人员在对王某某诉葛某某离婚纠纷案件进行诉讼文书送达过程中,作为案件原告代理人的项彩纹主动要求为法院送达人员带路,前往泗洪县城某小区315室。当送达人员来到这一居室敲门时,发现里面根本无人应答,这时项彩纹电话联系来一女子,该女子自称是被告的妹妹,远嫁在安徽,这几天是来哥哥家走亲戚的,所以没有携带身份证。该女子对送达人员表示,可以将诉讼文书转交其“哥哥”,并出面对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进行签收。

      送达人员因该女子没有提供身份证件,遂对其身份表示怀疑。9月7日送达人员找原告王某某了解情况时,发现王某某与被告的“妹妹”惊人地相似。经审查,原告王某某承认是代理人授意让其冒充被告妹妹,这样签收诉讼文书后,被告不到庭就可以缺席判决离婚了。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以为聪明的“导演”在细心的送达人员面前露出了马脚。鉴于项彩纹的这一行为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侵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泗洪法院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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