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一男子因妻子热衷网聊起诉离婚获法院支持

一男子因妻子热衷网聊起诉离婚获法院支持

  • 时间:2020-01-07 17:1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原本一对恩爱夫妻,因妻子热衷于网上聊天,还时常与网友见面,引发矛盾,丈夫无奈之下,起诉要求离婚,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现年35岁的袁强和32岁的方芳于1997年经人介绍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然而,2005年,袁强因右睾丸肿瘤,进行了右睾丸切除术,自此夫妻关系出现了裂痕。

      2006年,方芳迷恋上了网络,热衷上网聊天,并时常和网友会面,这引起了袁强的强烈不满,夫妻之间矛盾不断。2008年10月,方芳再次跟网友会面,回家后两人发生争吵,于第二天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方芳便回娘家居住,不再过问丈夫和孩子,但是方芳却始终不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009年10月,丈夫袁强以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他与妻子离婚,儿子由他抚养,并独自承担抚养费。但妻子方芳认为,双方发生矛盾主要是丈夫手术后,心理有障碍,看到她与其他男性讲话就起疑心,还经常动手打她,离婚协议是她一气之下所签,并不是她本意,因此不愿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袁强与方芳虽系自主婚姻,婚后夫妻感情尚可,但自2006年开始,由于方芳热衷于上网聊天,并和网友会面,引起袁强不满,夫妻双方产生矛盾。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方芳回娘家居住至今,不履行家庭义务,夫妻难以共同生活,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调解和好无效,遂判决双方离婚。(完)(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一男子因妻子热衷网聊起诉离婚获法院支持>>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